契稅介紹 課徵對象與範圍: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 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納稅義務人: 1.買賣契稅,為買受人。 2.典權契稅,為典權人。 3.交換契稅,為交換後承受部分之取得人。 4.贈與契稅,為受贈人。 5.分割契稅,為分割後之取得人。 6.占有契稅,為占有人。。 主要法令: 契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