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介紹




課徵對象與範圍:
不動產之買賣,承典、交換、贈與、分割或因占有而取得所有權者,
均應申報繳納契稅,但在開徵土地增值稅區域之土地,免徵契稅。

納稅義務人:
1.買賣契稅,為買受人。
2.典權契稅,為典權人。
3.交換契稅,為交換後承受部分之取得人。
4.贈與契稅,為受贈人。
5.分割契稅,為分割後之取得人。
6.占有契稅,為占有人。。

主要法令:
契稅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