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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加強房屋稅稽徵業務注意事項

臺東縣加強房屋稅稽徵業務注意事項
中華民國89年3月15日台東縣政府89東府稅財字第89008030號函頒(溯自88年7月1日生效)
中華民國97年10月17日臺東縣稅務局東稅財字第0972007462號函修正(條文中臺東縣稅捐稽徵處修正為臺東縣稅務局)
 
一、 臺東縣政府為配合革新稽徵業務,改進稅務行政,加強房屋稅稽徵,特訂定本注意事項。
二、 輔導納稅義務人申報業務如下:
  (一) 房屋稅申報用紙,由臺東縣稅務局(以下簡稱稅務局)印製後,存置鄉(鎮、市)公所或村里辦公處,備供納稅義務人取用。
  (二) 稅務局應依據有關單位通報建築、營業登記、新編門牌等資料,輔導納稅義務人申報。
  (三) 前項資料,經辦人員應於每期房屋稅開徵前完成檢查。如發現有新、增、改建房屋而未依房屋稅條例第七條規定申報者,應即簽報派員調查設籍,並將核定情形通知納稅義務人。
  (四) 為期便民起見,凡房屋之買賣、贈與、承典、繼承後,依納稅義務人申報契稅、地政機關通報之繼承登記建物通報資料,自動釐正房屋稅籍,不再由納稅義務人重複向房屋稅主辦單位申報。繼承房屋為未辦理保存登記或尚未向地政機關辦妥繼承登記之建物,應檢附繼承人戶口名簿影本或身分證明文件及遺產稅完(免)稅證明書影本;如房屋係由數人共同繼承,應提示分割協議書向稅務局申請名義變更。對都市計畫區域外新建房屋,並可委託鄉(鎮、市)村(里)幹事提供新建房屋資料或輔導納稅義務人申報,並核發查報費或輔導申報費。
三、 加強房屋稅籍管理業務如下:
  (一) 房屋稅籍紀錄表,應逐件加蓋經辦人及分層負責辦事明細表授權核定有關人員之印章,以昭慎重。
  (二) 民國九十六年六月三十日以前編製之房屋稅籍紀錄表採活頁,並應按村里別裝訂,逐頁編號;裝訂成冊後,應加封面、底面,並附索引表於封面之後,便於查閱。
  (三) 民國九十六年七月起編製之房屋稅籍紀錄表、平面圖於陳核完竣,應併申報書或通報營繕資料,永久保存於稅務局檔案室。
  (四) 房屋稅籍冊為課徵房屋稅之依據,關係納稅義務人之權益,經辦人員應負責妥善保管,並維護完整。
  (五) 納稅義務人申報房屋現值及使用情形變更等之申報書,及其他房屋課稅資料之通報書,應依限辦理,不得積壓。上項課稅資料之處理及使用情形,並應設置課稅資料登記簿詳為記載,以備查考。
  (六) 房屋稅籍之釐正,應根據申報、通報、調查及行政救濟確定之資料,釐正房屋稅籍主檔及繪製平面圖,並於稅籍備註欄註明釐正原因、日期、文號。
  (七) 特殊原因核准減徵或免徵房屋稅之房屋,應列冊登記,並定期檢查,如減免原因消滅,應簽報核定後,憑以釐正稅籍、恢復課稅。
四、 改進房屋評價及加強稅籍清查業務如下:
  (一) 房屋現值之核計應切實依照不動產評價委員會審議通過之評定標準辦理。
  (二) 新建、增建、改建房屋,其房屋現值,由股長核定。
  (三) 為健全稅籍,並求稽徵確實,稅務局應擬訂計畫逐年分區辦理房屋稅籍清查,原則上每年清查三分之一,每三年全面清查一次,凡列入清查之鄉(鎮、市),不論有無增建、建,房屋使用情形變更與否,均應逐戶切實辦理清查。
  (四) 房屋稅籍清查時,發現新、增、改建房屋或有應行更正事項,應依規定設定或釐正稅籍並將核定情形通知納稅義務人。
  (五) 稅務局應於每年房屋稅籍清查前召集清查人員辦理「房屋稅籍清查工作講習」,講解房屋稅法令及清查作業應行注意事項。
五、 加強便民服務業務如下:
  (一) 納稅義務人申請重行核計房屋現值案件,稅務局應另行指派人員調查,並於十日內將核定情形,通知納稅義務人。
  (二) 納稅義務人對於稅務局核定之房屋稅額如有不服依法申請復查時,如程序並無不合,稅務局應選擇適當時間派員進行復查,並事先通知納稅義務人;如其程序不合,但原核定實體上確有違誤,仍應本於職權予以撤銷或重核。
  (三) 稅務局對於納稅義務人申請復查案件,不論准駁,均應詳列理由,並於接到申請書之日起二個月內答復納稅義務人。
  (四) 凡經復查、訴願或行政訴訟程序終結決定或判決,有應補稅款者,應於復查決定,或接到訴願決定書,或行政法院判決書正本後十日內,填發補繳稅款通知書,於繳納日期前送達納稅義務人繳納,並自該項補繳稅款原應繳納期間屆滿之次日起,至填發補繳稅款繳納通知書之日止,按補繳稅額,依原應繳納稅款期間屆滿之日郵政儲金匯業局之一年期定期存款利率,按日加計利息,一併徵收。
  (五) 房屋遇有重大災害時,稅務局應主動派員前往實地調查,並依照房屋稅條例有關減免標準之規定,予以核定減徵或免徵。
六、 督導與考核如下:
  (一) 房屋稅籍清查,稅務局應指派審核員負責督導並就已清查之房屋予以抽查,抽查百分比,得斟酌實際情形訂定,惟原則上應不低於百分之一。至抽查情形應作成紀錄,並裝訂冊,以便查考。
  (二) 稅務局主管科長或股長應切實負責督導,並得視需要隨時抽查各服務區已查核之所有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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