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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牌照稅專區

車受疫情影響沒在開還要繳牌照稅哦?

如受疫情影響,交通工具所有人或使用人對已領使用牌照之交通工具,不擬使用者,可向交通管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其已使用期間應納稅額,按其實際使用期間之日數計算之,交通工具已申報停止使用期間免課徵使用牌照稅。

申請流程圖

使用牌照稅按日計徵負擔輕-輕輛疫情影響不擬使用 >(第一步)> 公路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網路申請退稅臨申請退稅郵寄或傳真申請 >(第二步)> 臺東縣稅務局 >(第三步)> 退還溢繳稅款

 

申請對象 申請條件或方式 申請書表
交通工具之所有人或使用人 1.向交通管理機關申報停止使用。 2.向車籍所在地地方稅稽徵機關申請退稅。 3.申請方式: (1)線上申請 (2)郵寄或傳真申請 使用牌照稅退稅申請書

諮詢窗口:

使用牌照稅科

(089)231600#270~275

 傳真機

 (089)232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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