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周大鈞等4人因行蹤不明,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無法送達,請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逕向本局使用牌照稅科洽領。
2024/4/17
使用牌照稅科
納稅義務人周大鈞等4人因行蹤不明,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無法送達,請自公告之日起20日內逕向本局使用牌照稅科洽領。1131050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