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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M轉帳納稅

ATM轉帳納稅的圖片
適用稅目:
  定期開徵之地價稅、房屋稅、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適用期間:
 
繳納期間始日前5個日曆天至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適用對象:
  無限制
   
操作程序:
 
持郵局或開辦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作業金融機構之金融卡,至貼有「跨行:提款+轉帳+繳稅」標誌之自動櫃員機轉帳繳稅,繳稅金額上限為每筆200萬元,每日以不超過300萬元為限。
(一) 插入卡片﹝金融卡﹞
(二) 鍵入密碼
(三) 選擇「其他金融或服務」
(四) 鍵入繳款類別後再按輸入
(五) 鍵入銷帳編號後再按輸入
(六) 鍵入繳款金額後再按輸入
(七) 鍵入繳款期限後再按輸入
(八) 審核螢幕之繳款類別、繳入單位號碼、繳款人統一編號、繳款金額無誤後再按確認﹝如資料輸入錯誤請按取消鍵,再重覆(五)至(八)程序﹞
(九) 螢幕依序顯示「交易進行中請稍後」、「帳戶餘額、可用餘額」、「請取出卡片」及交易完成請取出「明細表」
  註:操作步驟(五)至(八)內容詳見當期開徵繳款書。
納稅人負擔手續費:
  免(由本局經費支應)。
   
稅務局是否另行寄發繳納證明:
 

否。

需要繳納證明者申請管道(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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