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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期約定轉帳納稅

長期約定轉帳納稅的圖片
適用稅目:
 
定期開徵之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
   
適用期間:
 
隨時均可申請約定及終止,惟當期開徵之稅款,須於開徵前2個月申請。
   
適用對象:
  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之應納稅款。
   
操作程序:
 
(一) 納稅義務人指定本人、配偶或受扶養親屬在金融機構之存款帳戶或郵局的劃撥儲金、存簿儲金帳戶扣款,於開徵時依繳納通知預留存款。
(二) 公司行號必須是本事業的存款帳戶始得辦理。惟屬獨資及合夥之營利事業得以負責人之存款帳戶辦理,獨資之營利事業亦可以用負責人配偶之存款帳戶辦理。
納稅人負擔手續費:
  免(由本局經費支應)。
   
稅務局是否另行寄發繳納證明:
 

否。

需要繳納證明者申請管道(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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