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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片金融卡轉帳納稅

晶片金融卡轉帳納稅的圖片
適用稅目:
 
(一) 房屋稅、地價稅、使用牌照稅(車籍號碼有中文字者除外)。
(二) 印花稅彙總繳納、大額總繳及娛樂稅自動報繳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三) 土地增值稅採網際網路申報核定稅款、併案辦理之地價稅補徵稅款及併案辦理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核定稅款;契稅採網際網路申報核定稅款、併案辦理之房屋稅補徵稅款及併案辦理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核定稅款;娛樂稅臨時公演採網際網路申報核定稅款。
   
適用期間:
 
(一) 娛樂稅自動報繳、印花稅彙總繳納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前。
(二) 其餘稅款: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
   
適用對象:
  無限制。
   
操作程序:
 
(一) 於個人電腦或筆記型電腦上安裝好晶片卡讀卡機,並備好您的晶片金融卡。
(二)
登入晶片金融卡繳稅網站: 連結,直接啟動即時繳稅交易。
1. 選擇欲繳納之稅目。
2. 畫面輸入繳款類別、銷帳繳號、繳款金額、繳款期限等資料或依照網頁訊息確認繳稅資料。
3. 擇繳稅方式,點選「使用晶片金融卡繳稅」。
4. 晶片金融卡插入讀卡機。
5. 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
6. 選擇用以繳稅之活期性帳戶,並再次輸入晶片金融卡密碼。
7. 繳稅成功,可列印交易記錄明細表,並請將晶片金融卡退出讀卡機。
納稅人負擔手續費:
  免(由本局經費支應)。
   
稅務局是否另行寄發繳納證明:
 

否。

需要繳納證明者申請管道(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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