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民眾詢問,原免稅車輛因逾檢註銷重新領牌,為何會收到使用牌照稅稅單?
稅務局說明,免稅車輛如車牌遺損換牌或申請復駛,不用重新申請使用牌照稅免徵手續,但如車牌經監理機關註銷後重新領牌,其原車牌已註銷,故需重新申請才能適用免徵使用牌照稅優惠。
該局提醒民眾,免稅車輛牌照註銷至監理機關重新領牌時,可於本局監理站派駐櫃台重新申請身心障礙者免徵使用牌照稅,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果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26969或該局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32、257,臺東監理站綜合稅務櫃檯(089)341139、34114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