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車籍在臺東縣之納稅義務人,利用「監理服務網」或「車輛回收服務一站通」線上申辦車牌報廢、繳銷或停駛案件,雖已完成異動登記,惟因網路申辦案件未經該局派駐監理機關櫃檯辦理查欠作業,致有部分車輛未繳納使用牌照稅情形,該局會就欠稅的車輛主動寄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車主收到後應如期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臺東縣於3月下旬即開始寄送115年使用牌照稅繳款書,部分已於線上申辦報廢、繳銷或停駛車牌之車主,可能會因為時間落差收到全期稅額之繳款書,如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後對於稅額有疑義,請撥打繳款書上連絡電話向該處洽詢。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逾期繳納使用牌照稅者,每逾3日按應繳稅額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0%;如逾30日仍未繳納者,除加徵10%滯納金外,將依法移送強制執行,請記得如期繳納,避免荷包失血。
民眾如有任何疑問,請利用臺東縣稅務局網站線上查詢、AI智能客服或撥打089-231600分機232、270-275或派駐監理站稅務櫃檯089-341143服務專線,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