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案件全面清查
2025/3/31
服務企劃科
114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本局將依據財政部規定,針對企業公司或金融機構因併購(合併、收購及分割)移轉土地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的管制案件,辦理全面清查。本局說明,企業或金融機構因合併、收購或分割核准記存土地增值稅之土地再移轉時,應由併購後取得土地之企業或金融機構,負責將原記存土地增值稅一併繳納。是類申請記存土地增值稅土地,如經稅務局查獲有再移轉情形者,將依規定追繳原記存之土地增值稅。該局籲請企業公司或金融機構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