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不作為土地增值稅課稅依據
2025/5/19
服務企劃科
不動產成交案件實價資訊登錄制度於101年8月1日施行迄今,仍有民眾擔心稅捐稽徵機關將以實際價格予以補徵土地增值稅。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不動產交易實價登錄作業,仍不作為土地增值稅課稅依據。 本局說明,實價登錄資訊可提供給民眾購屋、賣屋時,作為價格決定參考依據,避免因交易資訊缺乏、不對稱等不利因素,任由業者對不動產有漫天喊價之情形,造成財產交易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