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預告訂定「臺東縣地方稅分期繳納辦法」草案。
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訂定機關:臺東縣政府。
二、訂定依據:稅捐稽徵法第二十六條之一第三項。
三、訂定理由:詳如草案總說明及逐條說明。本案另載於臺東縣稅務局網站(www.tttb.gov.tw)最新消息。
四、旨揭辦法參酌財政部訂定之「納稅義務人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稅捐辦法」擬具,法規內容係授予民眾之利益,爰縮短法規預告期間為14日。
五、對本公告內容如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揭示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臺東縣稅務局。
(二)地址:臺東縣台東市中興路二段729號。
(三)電話:089-231600分機246
(四)傳真:089-232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