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113年期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者已辦理催繳作業,並於8月19 日起陸續將繳款書以雙掛號寄送至戶籍地,若您尚未繳納,請儘快持繳款書向代收稅款的銀行、農會或信用合作社繳納,如金額在3萬元以下也可至鄰近之超商繳納。
近日委託電信公司以電話語音提醒:「您113年期使用牌照稅尚未繳納,繳款書已寄送至戶籍地,若尚未收到繳款書,請儘速至郵局領取及繳納,以免逾期受罰」。特此公告,若有接到催繳電話,並非是詐騙電話!
逾期繳納者,每逾3日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逾30日仍未繳納者,即移送強制執行。若未稅車輛行駛道路被查獲,除繳納本稅外,再處以1倍以下罰鍰,將增加額外負擔。
如果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26969或本局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亦可洽詢臺東監理站綜合稅務櫃檯(089)341139、34114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