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未作農用,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5/5/19
服務企劃科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本局表示,基於農地農用精神,土地所有權人在持有該土地期間,如經查獲未作農業使用情事且未在限期內恢復農業使用,或雖已在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情形,於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本局籲請民眾合法使用農業用地,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