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物中途變更起造人記得要申報契稅
2023/9/19
服務企劃科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建築物在建造完成前,因買賣、交換、贈與,以承受人為建造執照原始起造人或中途變更起造人名義,應在取得使用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由使用執照所載起造人,申報繳納契稅。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3日,加徵應納稅額1%的怠報金。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付費電話:089-231600分機282、2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