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作業自即日起開始輔導至5月31日止,113年6月1日起進行查核。此次查核期間自109年度至113年度內書立之各項應稅憑證是否已依規定繳納印花稅,以維護租稅公平。
稅務局進一步說明,113年度印花稅應稅憑證檢查對象包含醫療美容業、土木工程業、建築工程業、建築服務業、補習班及執行業務者等相關行業展開查核,為落實愛心辦稅,已於5月13日前就選查對象寄出輔導函,本局籲請相關業者於近日內先自行檢視各項應稅憑證及合約,如發現有短繳漏繳印花稅情事,請儘速依法補繳,以免被查獲時遭處高達15倍之罰鍰。另外,電子形式契據如屬印花稅課稅範圍仍須繳納印花稅,但是受檢時只需提供電子檔案供查核即可,不需再列印紙本憑證。
稅務局呼籲,為節省購買印花稅票時間、貼用及註銷印花稅票之不便,可至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網址:https://net.tax.nat.gov.tw)使用電子憑證(工商憑證、自然人憑證、全民健保卡)或申請帳號核准後,即可辦理印花稅彙總繳納或憑證總繳網路申報,非常便利,歡迎多加利用。納稅人如仍有疑義,請向本局土地增值稅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