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接獲民眾反應車輛已辦竣定期檢驗,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為何還收到催繳稅單?
稅務局說明,現行法規並無限制有欠繳使用牌照稅之車輛,不得辦理車輛定期檢驗。監理機關或代檢驗廠受理車輛定期檢驗時,並無要求車主須繳清使用牌照稅或提示無欠稅證明後,才准予檢驗。換句話說,車輛辦竣檢驗後,仍要注意是否已繳清使用牌照稅。
呼籲車輛如有欠繳使用牌照稅,儘速完納,才能安心使用公共道路。如果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撥打免付費電話0800-826969或本局服務電話:(089)231600轉270~275,臺東監理站綜合稅務櫃檯(089)341139、34114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