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法拍時不符農用規定,嗣後補強仍應課徵土增稅
2024/7/16
服務企劃科
作農業使用之農業用地,移轉於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適用不課徵土地增值稅規定,應以移轉時該農地確作農業使用為要件。農業用地於法院拍定當時,土地使用現況經審查不符合農業使用規定,未獲准核發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縱於嗣後補辦容許使用或種植農作物而取得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其於拍定移轉時,仍與上述規定移轉時作農業使用要件不符,依法仍應課徵土地增值稅,請民眾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