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都市土地商業區、住宅區…等非農業區、保護區土地,如公共設施尚未完竣前,仍作農業用地使用者,課徵田賦,如公共設施已完竣,雖然仍作農業使用,已無課徵田賦的適用,應自公共設施完竣次年起改課地價稅。
本局進一步說明,公共設施是指道路、自來水、電力、排水系統等4項設施,已完竣之標準分別為,道路以計畫道路能通行貨車、自來水及電力以可自計畫道路接通輸送、排水系統以能排水為準。至於公共設施是否已完竣及已完竣地區、範圍係由相關建設單位認定,供本局據以核認課徵地價稅。
如果有任何疑問,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本局電話231600分機26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