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4月是繳納汽、機車(151cc以上)使用牌照稅的月份,本局表示,114年汽機車全期及營業用汽車上期使用牌照稅已開徵,繳納期限至114年4月30日止。
自114年3月24日起至5月2日止,本局為加強便民服務,使用牌照稅服務櫃台中午不休息,受理民眾申請補發使用牌照稅繳款書,歡迎民眾利用午休時間到該局或來電申請補單。
如果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本局電話:(089)231600轉270~275,臺東監理站綜合稅務櫃檯(089)341139、34114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