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契稅是房屋所有權移轉時所徵收的租稅,房屋所有權如因買賣、贈與、交換等原因而移轉,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人,應在契約成立之日起30日內,填具契稅申報書表,檢附公定格式契約書及有關文件,向房屋所在地的鄉(鎮、市)公所申報繳納契稅。
依契稅條例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未依規定期限申報者,每逾三日,加徵應納稅額百分之一的怠報金,最高以應納稅額為限。但不得超過新臺幣一萬五千元。因此未於規定期限申報契稅,會被加罰怠報金,請納稅義務人應特別注意。
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或撥打電話089-231600分機286、29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