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持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並領有駕駛執照者使用,且為該身心障礙者所有之車輛,每人以一輛為限,本局主動辦理免稅,免申請。因身心障礙情況致無駕駛執照者,其本人、配偶或同一戶籍二親等以內親屬所有之車輛,每一身心障礙者以一輛為限,得申請免徵使用牌照稅。
本局特別呼籲車主,車輛若供身心障礙者使用,應主動向本局申請,經審核符合免稅條件者,即自申請之日起免徵使用牌照稅,越早申請,荷包越省。
如果有使用牌照稅相關問題,可利用0800-826969免費電話或撥打本局電話:(089)231600轉270~275,臺東監理站綜合稅務櫃檯(089)341139、341143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