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2.0已於今(113)年7月1日實施,114年5月1日開徵,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稅率由1.2%降為1%。臺東縣114年期房屋稅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41萬3,500元,已於113年10月8日公告,全縣有17,827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
全國單一自住房屋,係指房屋所有人或以土地設定地上權之房屋使用權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於全國僅持有1戶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使用情形,及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並於該屋辦竣戶籍登記,且房屋現值在一定金額以下者,房屋稅稅率1%,倘房屋現值超過該金額,則按自住用稅率1.2%課徵。
參照財政部113年4月1日公告之「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準」,以臺東縣內當期房屋稅課稅所屬期間首日,符合全國單一自住房屋,按自住應稅房屋現值由高至低排序取第0.3%戶房屋,低於該房屋現值之最大值為基準。經計算,臺東縣114年期(課稅期間113年7月1日至114年6月30日)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為141萬3,500元,共有17,827戶可適用全國單一自住稅率1%。
自住房屋須有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才可繼續享有自住用優惠稅率,尚未辦竣戶籍登記者,最遲須於114年3月24日前(原定114年3月22日,適逢假日順延)完成。本局對於單一自住房屋尚未設籍者,前已逐一寄發輔導通知書,請收到通知書民眾記得依限完成戶籍遷入,如未辦竣戶籍登記的自住房屋,將自114年期改按非自住住家用稅率2.6%-4.8%課徵房屋稅,與自住適用稅率相差2~4倍,房屋稅稅額最少增加1倍,請提早做好節稅規劃。以維護自身權益。如有任何疑問,可利用本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826969或撥打付費電話089-231600分機277、28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