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地未作農用,再移轉時應課徵土地增值稅
2024/5/14
服務企劃科
作農業使用的農業用地,移轉給自然人時,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基於農地農用精神,土地所有權人依在該土地擁有期間,如經查獲未作農業使用且未在限期內恢復作農業使用,或雖已在期限內恢復作農業使用而再有未作農業使用的情形,於再移轉時,均應課徵土地增值稅,稅務局籲請民眾注意,以免影響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