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贈與土地可不課徵增值稅
2024/7/25
服務企劃科
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如果贈與契約是在婚姻關係存續中訂立,而於婚姻關係消滅後申報土地增值稅,是否可適用不課徵規定?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倘查明該贈與契約立契日期,確於婚姻關係存續期間中所訂定,可依土地稅法第28條之2規定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將來再移轉與第三人時,仍以該土地第一次贈與不課徵前的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籲請民眾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