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增稅重購退稅列管案件全面清查
2024/8/21
服務企劃科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土地所有權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自耕農業用地或自營工廠用地,2年內重購相同用途的土地,經核准退還已繳納土增稅的案件,自重購土地登記完畢列管期間5年,113年度對列管案件自9月1日至11月30日展開全面清查。為遏止逃漏,維護租稅公平,每年都會定期辦理重購退稅土地清查,清查重點為重購土地有無移轉他人、有無戶籍遷出、贈與配偶、出租他人或營業使用等改作其他用途情形。本局提醒民眾,經核准退還已繳納土地增值稅的重購土地,5年內不可違反上述規定,以免遭追繳原退還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