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強化稅務同仁保障賦稅人權觀念,加強對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的瞭解,臺東縣稅務局向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爭取就地開班,於112年9月26日下午2時至5時舉辦112年度「納稅者權利保護法」就地訓練課程,由李素琴局長主持。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為利東部稅務同仁參與訓練,且可增加參訓人次,再次於台東就地開班,敦請國立高雄大學張永明教授講座,為充分利用行政資源,邀請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同仁參訓,講座輔以案例講解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相關內容,課程精彩實用,氣氛熱絡。
李素琴局長表示,由於稅務法令繁雜又專業,非一般納稅者可輕易了解,因此不少納稅者面對稅務問題常常覺得徬徨無助,為解決民眾困擾,強化納稅者救濟保障、實現公平合理課稅,貫徹正當法律程序,依「納稅者權利保護法」自106年12月28日起所有稅捐稽徵機關均設有納稅者權利保護官(簡稱納保官),是納稅者的守護天使,協助幫忙解決稅捐爭議、受理申訴或陳請及行政救濟諮詢與協助,保護納稅者權益。
本局進一步說明,本局及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均設有納保官,該局納保官電話:089 231600轉259,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納保官電話:089 360001轉601;若有需要請納稅官協助,可以書面、傳真、電話或電子信箱等方式提出申請,詳細資訊可上本局網站/納稅者權利保護專區(可視訊申辦)(https://www.tttb.gov.tw/DefPage/index.aspx?MenuID=BC5F5A3C189AEEA4)及南區國稅局網站(https://www.ntbsa.gov.tw/)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