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送執行申請分期應按時繳納,以免遭強制執行
2024/11/13
服務企劃科
臺東縣稅務局表示,已向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各分署申請分期繳納之欠稅,納稅義務人應按時繳款,若因故無法如期繳納,須儘速與該分署聯繫,否則執行分署得依規定廢止分期繳納,並逕予強制執行納稅義務人名下財產。為避免財產被強制執行,請確實按核准分期之期限繳納欠稅,切勿輕忽。如對欠稅執行仍有疑問。義務人如有疑義,請向本局稅務管理科查詢,電話:(089)231600轉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