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五層以下分層所有樓房價值分擔標準表 |
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三月十五日臺東縣政府八九東府稅財字第八九○○八○三○號函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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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次別 |
一層樓百分比 |
二層樓百分比 |
三層樓百分比 |
四層樓百分比 |
五層樓百分比 |
二層樓 |
105/100 |
9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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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層樓 |
105/100 |
100/100 |
9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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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層樓 |
105/100 |
102/100 |
98/100 |
9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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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層樓 |
105/100 |
102/100 |
100/100 |
98/100 |
95/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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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查二層以上建築之使用價值,以首層為最高,六層樓以上房屋,依實際需要,應設置電梯,是其每層之使用價值,相差無幾,不按層分別訂定遞減率,至無電梯設備在五樓以下分層所有之樓房,應訂定分層遞減率標準。 |
二、 |
本標準表係沿用前臺灣省五層以下分層所有樓房價值分擔標準表訂定之。 |
三、 |
本標準表溯自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七月一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