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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稅務局多語服務團隊作業設置要點

臺東縣稅務局多語服務團隊作業設置要點

中華民國95年2月10日東稅服字第0959000102號函頒
中華民國97年9月26日東稅服字第0979000780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東稅法字第1019000106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東稅服字第1069000707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8年8月2日東稅服字第1089100426號函修正

 
一、 臺東縣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提升對外籍、原住民、客家族群及聽語功能障礙者之稅務服務,組成「多語服務團隊」(以下簡稱本團隊),並訂定本要點。
二、 本團隊設英文小組、日文小組、原住民語小組、客家語小組及手語小組,對至本局洽公之各籍(族)人士,提供語言溝通必要之服務。
三、 本團隊以任務編組組成,置團長一人,由本局秘書兼任,副團長一人,由服務企劃科科長兼任;幹事一人,由服務企劃科為民服務承辦人員兼任;小組長一人,由組員互選之;組員若干人,由具有外語、原住民語、客家語及手語等專才之員工兼任。
四、 本團隊每半年召開檢討會一次,由團長召集之;必要時得臨時召集之。本團隊檢討會庶務由服務企劃科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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