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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稅務局為民服務推動小組設置作業要點

臺東縣稅務局為民服務推動小組設置作業要點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東稅法字第1049100659號函頒

中華民國106年6月21日東稅服字第1069000711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7年7月24日東稅服字第1079100719號函修正

一、臺東縣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持續精進服務品質,有效提升行政效能,特設為民服務推動小組(以下簡稱本小組),並訂定本要點。

二、本小組置召集人一人,由本局局長兼任之;副召集人二人,由本局副局長及秘書兼任;委員由各科室主管及審核員兼任。。

三、本小組置執行秘書一人,由服務企劃科科長兼任;幹事一人,由服務企劃科為民服務承辦人兼任,配合處理本小組業務。

四、本小組每半年召開會議一次,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本小組決議事項執行情形由服務企劃科幹事定期將改進辦理情形簽報陳核。

五、本小組任務如下:

(一) 審核本局電話服務測試小組、迎賓接待考核小組、多語服務團隊小組、全功能櫃台應變小組、點子王創意提案評審小組及災害減免勘查服務小組年度執行計劃。

(二) 審核上款各小組每季執行績效及改進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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