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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稅務局遠端視訊便民服務作業措施

臺東縣稅務局遠端視訊便民服務作業措施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1日東稅法字第1049100659號函頒
中華民國107年7月23日東稅服字第1079100724號修正

一、 臺東縣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運用資訊科技e化服務,整合跨機關及跨域之服務資源,縫合政府服務流程,透過遠端視訊認證即時取件,及轉介服務,民眾申辦案件免填申請書、免傳真身分資料,免舟車勞頓、免四處奔波,提供即時便利、貼心之創意加值服務。
二、 服務對象:
(一) 高齡、身障行動不便者。
(二) 偏鄉及外縣居民。
(三) 一般民眾需即時取件者。
三、 服務據點:

本縣戶政辦公室、地政事務所、備有視訊傳真設備之偏村村辦公室及與本局訂有視訊合作計畫之機關。
四、 作業原則
(一) 於受理時民眾案件或稅務諮詢時,由服務據點承辦人協助核對申請人身份資料後,次由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人員(以下簡稱全功櫃服務員)透過遠端視訊與民眾面對面再次核對身分證無誤,並擷取申請人及身分證影像,稅憑資料立即以遠端傳送列印或輔以傳真方式傳送或以郵寄方式寄送申請人。
(二)全功櫃服務員審核身份無誤後,輸入基本資料至全功能櫃臺系統檔同時產製申請書,並將影像身份資料併案,依公文書檔案保存年限存檔,以供日後查調。

(三) 申請人及身分證影像電子檔/影音檔,由資訊科移至本局內網加密封存(如全功能服務櫃臺受理人民申請案件應附證件檔案管理作業流程圖),並依公文檔案保存年限備援保存歸檔。
(四) 製作遠端視訊服務宣導資料,於辦理各項宣導及教育活動時協助宣傳。
五、 服務項目
(一) 全功能服務櫃臺44項服務。
(二) 財產、綜稅所得資料查調(不含債權人查調債務人所得資料 案件)。
(三) 一般稅務諮詢。
(四) 稅務宣導。
(五) 轉介服務。
六、 本措施核定後函頒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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