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房屋稅復查決定書
2024/12/16
稅務管理科
申請人所有坐落於臺東縣臺東市●●路●●號●樓之房屋(以下簡稱系爭房屋),本局依法以申請人為對象,課徵113年度房屋稅(所屬期間為112年7月至113年6月),應納稅額144,950元,繳納期間113年5月1日至113年5月31日,申請人不服,遂於113年06月24日向本局申請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