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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稅

 

壹、 電子支付帳戶轉帳繳稅
   
適用稅目
  本縣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及各稅違章罰鍰。
   
適用期間:
  稅款繳納期間內,逾期繳納案件一律不受理。
   
繳稅說明:
   透過手機安裝及註冊如下任一電子支付業者APP,掃描稅單上三段式條碼,依該APP操作說明即可完成繳納稅款。相關註冊、繳費流程及注意事項請參考各家電支機構官網公告。 例如: LINE Pay Money操作說明https://www.i-pass.com.tw/cht
   
手續費:
   由本局經費支應,納稅義務人免負擔手續費。
   
注意事項:
  
如需繳納證明書,可於完成繳費後5個工作天以下列方式申請:
1.臨櫃申請:本局全功能服務櫃臺。
2.請利用自然人憑證或已註冊之健保卡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 (https://etd.etax.nat.gov.tw/apply-services/)申請並取得繳納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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