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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期(儲蓄存款帳戶轉帳納稅)

活期儲蓄存款
適用稅目:
 
(一) 查(核)定開徵稅款: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特別稅及臨時稅。
(二) 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繳納、大額憑證及娛樂稅(均限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
(三) 違章罰鍰: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地價稅、土地增值稅、契稅、印花稅、娛樂稅、特別稅及臨時稅。
(四) 租稅規避案件加徵滯納金及應補繳稅款加徵利息:房屋稅、印花稅、契稅、娛樂稅。
(五) 違反使用牌照稅法罰鍰保證金。
   
適用期間:
  除娛樂稅核定及申報自繳稅款、印花稅彙總繳納及大額憑證採網際網路申報自繳稅款,需於繳納期間屆滿當日24時繳納外,其餘各稅皆為繳納期間屆滿後3日24時前繳納。
   
適用對象:
  限本人。
   
操作程序:
 
(一) 於金融機構或郵政機構開立之活期(儲蓄)存款帳戶,透過電話語音(41-6666/41-1111服務代碼166#)依指示操作。
(二)
利用網路繳稅服務網站連結依指示操作。
納稅人負擔手續費:
  免(由本局經費支應)。
   
稅務局是否另行寄發繳納證明:
 

否。

需要繳納證明者申請管道(另開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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