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東縣稅務局點子王創意提案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98年2月9日東稅服字第0989000138號函
中華民國101年4月20日東稅法字第1019000106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2年12月11日東稅法字第1029100279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6年6月7日東稅服字第1069000697號函修正
中華民國107年2月13日東稅服字第1079100155號函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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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臺東縣稅務局(以下簡稱本局)為鼓勵同仁腦力激盪,主動積極創新改革作業流程及辦事方法,以提升工作績效,精進為民服務品質,特訂定本要點。 |
二、 |
本局員工均可依本要點提出點子王創意提案。 |
三、 |
點子王創意提案受理範圍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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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對本局組織、管理制度及法令規章研提改進方案足以提高行政效率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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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對辦公環境、辦公室配置之改善,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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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樹立為民服務形象,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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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蒐集民情輿情研提改進意見,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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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規劃資訊系統,協助業務作業之改進,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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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推動電子化服務、便捷服務流程,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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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具開源節流或防止弊端成效,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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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
業務整合,提升為民服務品質,便捷服務流程,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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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 |
對現行實務作業研提改進方案,足以提高行政效率,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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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 |
其他點子創意,能具體實施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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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二年內曾提案經保留者,不得重提。但因客觀環境或時空改變而有重行評估價值者,不在此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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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本要點實施方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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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本局設置評審小組,由副局長擔任小組召集人;服務企劃科長擔任執行秘書;秘書、各科科長及審核員擔任小組成員,負責審查服務企劃科彙整提報之提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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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服務企劃科負責提案之推動工作及執行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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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提案人應依附件一格式填列提案,經提案單位初審後,送服務企劃科彙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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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服務企劃科將完成初審之提案表會相關業務科評估後,送評審小組成員審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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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服務企劃科彙整審查意見後,報請召集人定期開會審查。為因應時勢,得適時召開會議即時評審各提案。開會時得要求提案單位或相關業務科派員列席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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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審查通過之提案,由評審小組依附件二評審項目評分。但提案單位之小組成員不參與評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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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
審查通過之提案執行作業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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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服務企劃科轉請承辦科執行,承辦科應定期回報執行情形予服務企劃科彙整陳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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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提案涉及相關作業手冊規定,承辦科應向上級提出修正建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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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
本要點獎勵方式如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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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提案獎勵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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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特等(總平均分數九十五分以上):每件核予提案人記功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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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優等(總平均分數九十分以上,未滿九十五分):每件核予提案人嘉獎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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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甲等(總平均分數八十五分以上,未滿九十分):每件核予提案人嘉獎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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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同一提案如係2人以上共同署名提出,仍依前述標準核予獎勵,但最高以3人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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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執行獎勵標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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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查通過交付執行之提案,經評審小組審定執行狀況為佳者,負責執行提案人員獎勵比照前款規定敘獎,每件最高以2人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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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臺東縣稅務局推動點子王創意提案提案表(wor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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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臺東縣稅務局推動點子王創意提案提案表(od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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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臺東縣稅務局推動點子王創意提案評分表(exce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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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四:臺東縣稅務局推動點子王創意提案評分表(od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