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常見Q&A

● 房屋稅
Q房屋現值為何不得上網查詢?
A房屋稅是按房屋現值課徵,房屋現值是依納稅義務人申報的房屋資料,參照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評定的標準價格核計,不以房屋的實際造價為準。房屋現值是屬於稅捐稽徵法規定應保守秘密的課稅資料,而土地公告現值是屬平均地權條例規定開放查詢的公示資料,二者所適用的法令及性質不同,所以查調方式也不同,為保障納稅義務人財產課稅資料的機密性,房屋現值不宜開放民眾查詢。
● 特別稅
Q臺東縣轄河川管理機關於辦理土石採取招標案,相關通報機制為何?
A臺東縣轄河川管理機關於疏濬工程案開標後,應將土石採取地點、數量、期間、標售價格及得標人、價購人等資料,列冊通報稅務局。
● 土地增值稅
Q法院拍賣的土地應如何計課土地增值稅?
A法院拍賣土地是以拍定日當期之土地公告現值計算土地增值稅。但拍定價額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額如已先將設定抵押金額及其他債務予以扣除者,應以併同計算之金額為準。
● 土地增值稅
Q出售土地其地上房屋原供營業使用,因暫停營業沒有申請復業,可不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A出售之土地,其地上房屋原供營業用,經核准暫停營業,未申請復業,如果經稽徵機關查明在暫停營業期間,確實沒有營業或出租,是可以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 。
● 土地增值稅
Q被徵收的土地,可否免徵土地增值稅?
A自中華民國83年1月7日土地稅法第39條、39條之1修正條文公布施行後,徵收、區段徵收土地一律免徵土地增值稅。另依法得徵收之私有土地,土地所有權人自願按公告土地現值之價格出售給需地機關者,也是免課徵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
Q私有土地捐贈給政府要不要課徵土地增值稅?
A私有土地捐贈與各級政府,依照土地稅法第28條規定,免徵土地增值稅。
● 土地增值稅
Q用土地與他人的房屋互換交易,應不應該報繳土地增值稅或者契稅?
A用土地與他人的房屋交易,其土地或房屋移轉,都應依法報繳土地增值稅及契稅。如果代價相當,沒有誰多誰少的問題,就不必課贈與稅,如果代價不相當,就要依法課徵贈與稅。
● 土地增值稅
Q一般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權利人及義務人經依法申報移轉現值後,其應納之土地增值稅逾期(繳納期限30日)未繳納者,稅捐稽徵機關應如何處理?
A一般土地所有權移轉時,權利人及義務人經依法申報移轉現值後,其應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逾期未繳納者應通知權利人及義務人限期繳納或撤銷原申報移轉案,如其逾期仍未繳清稅款或撤銷原申報案者即應由各稅捐處逕行註銷其原申報移轉現值案及其查定稅額。
● 土地增值稅
Q(一)一般買賣案件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案件,其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及營業方可適用,所稱出售前一年內之期間計算,以出售日之前一日起往前推算一年。(財政部80.7.16.臺財稅第800709156號函)(二)法院拍賣的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以「拍定日」前一年沒有出租或沒有營業為認定標準。
A(一)一般買賣案件申請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案件,其出售前一年內無出租及營業方可適用,所稱出售前一年內之期間計算,以出售日之前一日起往前推算一年。
(二)法院拍賣的土地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是以「拍定日」前一年沒有出租或沒有營業為認定標準。
● 土地增值稅
Q法院拍賣的土地可不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如果可以,又由誰提出申請?
A法院拍賣的土地,如果合於土地稅法第9條、第34條有關自用住宅用地規定的必要條件,仍是可以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計課土地增值稅的。應該由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如果法院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也可以代為申請。
回首頁 回上一頁